吉林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http://m.gerecailiao.cn  2024年4月5日  來源:吉林大學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有力有效推進鄉(xiāng)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我校在2024年繼續(xù)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qū)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吉林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215名,具體招生專業(yè)見附表。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四、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請于2024年4月7日—4月25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完成報名申請。

  五、工作程序

  1.報名截止后,由各省(區(qū)、市)負責對考生戶籍、學籍進行資格審核,我校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審核合格者即確定為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于2024年5月31日10:00后在報名平臺公布審核結果。

  2.我校根據各。▍^(qū)、市)的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比例,制定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學招生網公布。

  3.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根據我校招生網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在生源省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批次填報志愿。

  六、錄取原則

  1.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qū)、市)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準),我校根據《吉林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專業(yè)錄取規(guī)則,按照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錄取時,我?筛鶕魇。▍^(qū)、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吉林大學本科招生體檢要求》。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yè)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431-85168305傳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八、監(jiān)督申述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郵箱:bkzsjd@jlu.edu.cn。

  2.我校及時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并報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有關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進行審核工作,及時將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4.我校將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嚴格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九、簡章解釋權

  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教務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

  附表:吉林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
 

序號

專業(yè)名稱

科類

1

哲學

文科

2

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

文科

3

歷史學

文科

4

俄語

文科

5

朝鮮語

文科

6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

7

農林經濟管理

文、理

8

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理科

9

材料物理

理科

10

地質類(含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土地資源管理)

理科

11

勘查技術與工程(含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理信息科學、地球物理學、測繪工程)

理科

12

土木類(含土木工程、地質工程)

理科

13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

理科

14

藥學

理科

15

護理學

理科

16

康復治療學

理科

17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理科

18

植物生產類(含農學、植物保護、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

理科

19

動物科學

理科

20

動物醫(yī)學(五年)

理科

  注:俄語、朝鮮語專業(yè)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均為零起點培養(yǎng)。如遇院系專業(yè)調整,則以學校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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