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2023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http://m.gerecailiao.cn  2023年4月8日  來源:武漢大學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教育部批準,我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yǎng),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對所報考的基礎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及強烈的專業(yè)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yōu)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ōu)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yōu)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結合學校相關專業(yè)優(yōu)勢與辦學特色,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yè)為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yī)學。各專業(yè)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yè)名稱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首選科目

再選科目

哲學

文史類

歷史

歷史

不限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文史類

歷史

歷史

不限

歷史學

文史類

歷史

歷史

不限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物理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化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基礎醫(yī)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

化學

  根據各省高考綜合改革進程、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以及學校歷年招生情況,我校強基計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0個。ㄗ灾螀^(qū)、直轄市,下同)招生,詳細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臺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ㄒ唬﹫竺麜r間和辦法

  2023年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可以最多報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強基計劃的同科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指同選考科目要求)3 個專業(yè)。

 。ǘ┛忌鷧⒓尤珖y一高考

 。ㄈ┛忌_認

  考生須在2023年6月10日至20日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測試并簽訂承諾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學?己藴y試資格。對入圍并確認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測試卻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并如實計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學?己藴y試辦法

  1.對于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按照不超過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各專業(yè)招生計劃的5倍,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學校考核測試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寧缺毋濫。報考了多個專業(yè)的考生,將以“高考成績優(yōu)先”原則確定入圍學?己藴y試的唯一專業(yè)。

  2.對于第二類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一本線,即破格入圍我?己藴y試,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入圍名額。報考了多個專業(yè)的考生,以填報的第一專業(yè)為入圍學校考核測試的唯一專業(yè)。

 。ㄎ澹⿲W?己藴y試

  我?己藴y試分為體育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詳細考核測試方案在入圍考生報名參加測試前公布。我?己藴y試原則上將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1.體育測試項目為坐位體前屈和立定跳遠兩項,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高三畢業(yè)生評價指標)(詳見附件),因殘疾或重疾等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可憑相關證明免除體育測試,其余考生均需參加兩項測試,體育測試成績不作為錄取排序依據,合格即可,但凡有一項測試不合格者即失去參加綜合能力測試資格,因臨時生病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可憑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病歷辦理緩測手續(xù),錄取后在新生報到前先行參加測試并合格后方可辦理新生報到手續(xù)。

  2.綜合能力測試分專業(yè)進行,主要以“對專業(yè)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立志于為國家發(fā)展做重大貢獻”為標準,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重點考查學生發(fā)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趣等,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浫∞k法

  我校將以考生綜合成績?yōu)橐罁䲟駜?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1.考生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yōu)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同分時,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按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所需計劃不占各省第一類考生名額。

  擬錄取名單于7月5日前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我校分省分專業(yè)錄取標準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qū)、市)后續(xù)高考志愿錄。晃幢讳浫〉目忌烧⒓颖臼。▍^(qū)、市)后續(xù)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yǎng)方案

 。ㄒ唬⿵娀媱濅浫∪胄5膶W生實行單獨編班、小班制教學,設置首席教授,實施燭光導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對一”指導學生的學習及科研活動。

  (二)學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實行階段性考核及動態(tài)分流補入機制。本科二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學生分流到同專業(yè)普通班,空缺人數可由學習成績優(yōu)異、表現突出的同專業(yè)普通班學生申請轉入。本科三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良好和優(yōu)秀者即可獲得繼續(xù)攻讀研究生資格,其中考核優(yōu)秀者優(yōu)先獲得直博資格。研究生階段,繼續(xù)實行專家考核機制,監(jiān)控培養(yǎng)質量,對不合格學生進行分流管理。

 。ㄈ⿲W校將通盤考慮本、碩、博階段的學習和科研,以學術為紐帶,以拔尖創(chuàng)新的學術型人才為培養(yǎng)目標,持續(xù)優(yōu)化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ǎng)方案,本科培養(yǎng)階段重點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yǎng),研究生培養(yǎng)階段按照培養(yǎng)方案和銜接辦法單獨組織學籍轉段,轉入培養(yǎng)方案確定的碩士或博士相關專業(yè)繼續(xù)培養(yǎng),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研究生學籍注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學校相關科研項目以及科研機構如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等優(yōu)先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

  (四)學校將多渠道增加強基計劃學生國際交流學習機會,優(yōu)先保證強基計劃學生出國交流經費需求;突出能力培養(yǎng),培養(yǎng)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學科領域拔尖人才,并在獎學金評定等方面予以優(yōu)先考慮。

  (五)學校將積極探索人才培養(yǎng)改革創(chuàng)新舉措,樹立標桿。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人才成長檔案,跟蹤培養(yǎng)發(fā)展情況,根據質量監(jiān)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yǎng)方案和培養(yǎng)模式。加強對學生的就業(yè)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后備人才。

  我校強基計劃各招生專業(yè)介紹見我校強基計劃解讀。

  五、其他說明

 。ㄒ唬╆P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學校不要求報考考生另行提供與此相關的材料。

  (二)對于在我?己酥形璞椎目忌,我校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取消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取消畢業(yè)證、學位證。

  (三)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入學后本科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yè),本科期間階段性考核分流原則上限于本校強基計劃相關專業(yè)對應的普通班。

 。ㄋ模┤缃M織線下考試,考生來校參加考核測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考生需繳納考試費。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jiān)督保障機制

 。ㄒ唬┪倚;A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錄取結果公正。

 。ǘ┪倚︿浫〉膶W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處理。

 。ㄈ┪錆h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205、206室

  咨詢電話:027-68754231

  電子郵箱:wdzsb@whu.edu.cn

  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off.whu.edu.cn

  八、本簡章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高三畢業(yè)生評價指標)

項目

優(yōu)秀(90)

合格(60)

優(yōu)秀(90)

合格(60)

立定跳遠(cm)

260

205

194

150

坐位體前屈(cm)

21

3.2

21.9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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