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
http://m.gerecailiao.cn  2021年6月15日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

               魯教學字〔2021〕6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鄉(xiāng)村振興“齊魯樣板”的工作要求,2021年,我省繼續(xù)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山東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yè)院校。依據(jù)實施專項計劃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guī)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具體招生院校及計劃見附件1)。

  錄取未完成的“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轉入學校普通高職計劃。

  二、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ㄒ唬﹫竺麠l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1.我省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和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2021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ǘ﹫竺、資格審核及公示。符合“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下載并填寫《山東省“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6月28日—30日將《審核表》、戶籍證明材料、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家庭或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送交考生報名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審核,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完成審核工作后,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網(wǎng)站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匯總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市縣)于7月9日前報市教育(教體)局。各市教育(教體)局對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市、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要確定報名和資格審核的承辦部門(單位),按要求做好資格審核、公示和材料上報工作。

  各市教育(教體)局匯總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市縣),加蓋市教育(教體)局公章,于7月15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匯總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電子版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陽光數(shù)據(jù)平臺(http://ygpt.sdzk.cn)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tǒng)數(shù)據(jù)進行校驗,如有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致,則返回各市教育(教體)局核查。核查無誤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相關院校的志愿填報及錄取工作。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

  經(jīng)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

  夏季高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包含在96個志愿之內,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常規(guī)批第2次志愿填報時填報,若第2次志愿錄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計劃,可在常規(guī)批第3次志愿填報時繼續(xù)填報?忌氝_到普通類二段線。

  春季高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單設志愿、單獨劃線,與高職院校其他計劃志愿同期填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jù)生源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yè)類別)錄取控制線,錄取時首先進行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未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職院校其他計劃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下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大力宣傳。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政策貫徹落實。要加強政策宣傳,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程序規(guī)則,切實把此項惠及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宣傳落實到位。

 。ǘ⿵娀芾,嚴格審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職業(yè)院校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流程,加強考生資格審核和復核工作,確保真正符合條件考生納入實施范圍。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出現(xiàn)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要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ㄈ╆柟庹猩,確保公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職業(yè)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大專項計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名單、錄取分數(shù)、錄取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開”工作,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附件:

  1.2021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表 點擊查看

  2.山東省“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 點擊查看

                            山東省教育廳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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