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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高等職業(yè)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
http://m.gerecailiao.cn 2021年3月29日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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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市2021年高等職業(yè)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計〔2021〕6號)要求,我市2021年繼續(xù)開展高等職業(yè)教育自主招生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計劃進行招生。
二、錄取的主要依據
院校的高職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經市教委審核后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中要明確入學標準,入學標準原則上應包含以下項目:
1.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或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平時科目成績;
2.相關技術技能證書;
3.招生院校考核成績。
三、報名與考試
已參加北京市2021年高考報名的統(tǒng)考考生和單考考生均可報名參加高職自主招生。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簡章和招生章程,考生按院校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院校要通過網絡等非現(xiàn)場方式組織報名,不得進行人員聚集的現(xiàn)場報名、確認等活動?忌谵k理報名手續(xù)時,要按照院校要求提供相應的信息和材料。考生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招生院校按照相關要求自主進行入學考試,要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考試招生方式。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按照報名單位的安排參加高招體檢,考生體檢信息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向招生院校提供?忌鷪罂柬毞险猩盒O嚓P專業(yè)的身體條件要求,招生院校應加強入學體檢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按規(guī)定處理。
五、錄取
招生院校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結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習情況和院校考核成績,自主確定錄取方案,公示預錄取名單,辦理錄取手續(xù)。招生院校應于4月底前完成預錄取,詳細日程安排見附件。該批新生與當年高考錄取的新生統(tǒng)一于秋季入學。
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錄取考生已交納的高考報名考試費由招生院校在報到注冊后退還。
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相關要求,高職自主招生中的美術類專業(yè)必須在美術統(tǒng)考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錄取。
北京市2021年高等職業(yè)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內容
3月下旬 院校公布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
3月28日-4月1日 報名
4月初-12日 招生院校考核
4月19-21日 院校和考試院同期公示預錄名單,同時征集志愿報名
4月28-30日 征集志愿預錄名單公示
5月 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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