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我區(qū)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http://m.gerecailiao.cn  2023年6月19日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

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院(考試中心)、各縣(市、區(qū))招生辦: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推動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化、透明化,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研究,決定開展我區(qū)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成績復核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核科目及內容
  
  成績復核科目包括2023年高考語文、數(shù)學(文/理)、外語(含英語、日語、德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理科綜合及文科綜合,復核內容為:
  
  (一)考生相關信息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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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欠裼新┰u。
  
 。ㄋ模┬☆}得分是否漏登(統(tǒng))。
  
 。ㄎ澹└餍☆}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
  
  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不復查評分標準和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考生不查看答題卡 。
  
  二、成績復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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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請時間:6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請地點:考生高考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指定地點。
  
  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高考準考證、《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稍凇皬V西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gxeea.cn)“考試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統(tǒng)考”欄目下載。
  
 。ǘ﹨R總上報。
  
  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核驗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和《申請表》相關信息無誤后,于6月26日12:00前,通過廣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臺“成績復核”版塊上報。
  
 。ㄈ⿵秃私Y果反饋。
  
  我院將于6月28日12:00前將成績復核結果統(tǒng)一反饋給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須及時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決定。
  
  (四)復審。
  
  考生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攜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高考準考證到我院申請復審。
  
  1.時間:6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點: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地址:南寧市柳園路6號)咨詢服務大廳。
  
  3.復審結果告知時間及方式:復審組進行復審后作出最終認定結論,于7月1日12:00前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
  
  我區(qū)高考評卷采取網上閱卷方式,嚴格執(zhí)行雙評制度,嚴格評卷質量監(jiān)控,登(統(tǒng))分由計算機自動完成。多年來,我區(qū)高考評卷工作“零失誤”,請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教育引導工作。我院將視情況對估分差異比較大,任課老師未正確引導,學校不經核實隨意簽章,引發(fā)考生或家長散布不實言論的學校予以通報。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點擊查看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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