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校考考生指南
http://m.gerecailiao.cn  2021年2月21日  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為做好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迹ㄒ韵潞喎Q“?肌保┕ぷ,根據(jù)教育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甘肅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20〕11號)等文件規(guī)定以及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視頻會議、2021年高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特制定?伎忌改稀

  一、考試安排

 。ㄒ唬┛荚嚈z錄地點

  考生需于考試前40分鐘到達蘭州文理學院南校區(qū)北門,持身份證、報名登記表、考前一天的健康出行碼、防疫行程卡(用彩色打印機打印在A4紙上,掃碼方式見附件1)等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前須提交《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伎忌踩荚嚦兄Z書及身體健康狀況監(jiān)測表》(附件2),經(jīng)體溫檢查后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引導進入校園?荚噮^(qū)域?qū)嵭虚]環(huán)管理,考生不得從其他校門進出。

 。ǘ┛荚嚂r間安排(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應避免去中、高風險地區(qū)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主動申領“健康碼”和“行程卡”,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和“行程卡”的狀態(tài)。

 。ǘ└鶕(jù)《關于做好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脊ぷ鞯耐ㄖ罚ǜ式炭几摺2021〕1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須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如實填寫《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伎忌踩荚嚦兄Z書及身體健康狀況監(jiān)測表》。出現(xiàn)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學;蚩h(區(qū))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并進行診療和排查。

 。ㄈ敖】荡a”或“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nèi)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2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ㄋ模┛记14天內(nèi)有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員中有以上情況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y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3天內(nèi)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ㄎ澹┘韧鹿诜窝状_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所在地縣(區(qū))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報告,除提供考前2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六)“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綠碼但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

 。ㄆ撸┌凑招鹿诜窝滓咔榉揽匾,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考試當天,考生須自備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面試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荚嚠斕煊邪l(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應立即告知考試工作人員,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綜合研判和處理。

  三、考試相關要求

  (一)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臺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可于考試前三天起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四川美術學院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及方式請查詢院校相關說明。

  (二)考生在考試當天不得攜帶手機進入考點,如有攜帶,請自行托管。開考15分鐘后嚴禁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全過程考生不得離開考場,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ㄈ┛忌M入考點時要保持安全距離,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且“健康碼”和“行程卡”為綠碼方可進入考點。未按時參加者,均按自動棄權處理,一律不予再次安排。

 。ㄋ模﹪澜麛y帶任何通訊工具(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錄放設備、照相攝像設備、書籍、報刊、稿紙、圖片、參考資料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荚囘^程中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帶入或使用上述物品者,無論何種原因,按考試作弊處理?忌雸鰰r應主動配合監(jiān)考老師對其進行身份驗證和使用金屬探測器對其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如在檢查過程中金屬探測器出現(xiàn)報警聲,考生須主動出示相關金屬物品,并存放至考場門口的物品存放處。監(jiān)考老師對原檢查部位再次復檢,確定無禁帶物品后,方可進場。

 。ㄎ澹┛忌w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正常的進入證件查驗區(qū),查驗完畢后按照規(guī)定路線進入候考區(qū)。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經(jīng)醫(yī)護防疫人員確認體溫正常后進入證件查驗區(qū)繼續(xù)完成考試。再次測量體溫仍不合格的,須經(jīng)有關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yè)評估,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相應情況做出處理。

 。┛忌晒ぷ魅藛T引導按照規(guī)定路線、通道行走,不得隨意走動?忌诳键c備考、排隊等候時須保持1.5米以上距離,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考試結束應迅速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門口逗留。

 。ㄆ撸┨m州市區(qū)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在考點附近預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賓館,考試期間選擇衛(wèi)生條件符合標準的餐館就餐。要求戴口罩、不聚餐、不串門、勤洗手,不出入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

 。ò耍┛忌坏迷诳键c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使用后的口罩須投擲在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

 。ň牛┤缬鰳O端天氣、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考試,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試順延具體時間,并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考試場地張貼公告,使用廣播通知,請考生注意查看、收聽。

  四、考試紀律

 。ㄒ唬┛忌獓栏褡袷乜荚嚰o律、疫情防控要求,對違反疫情防控及相關考試紀律要求(如攜帶手機等通訊、攝像工具,穿著服飾印有學校名稱、姓名等標識,擾亂考試秩序等)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責任。

 。ǘ┛忌议L須遵守考試相關紀律要求,不得進入考點,不得在考點外聚集、大聲喧嘩。如對考試過程及成績有異議,應通過正常渠道向考務組反映;對無理取鬧、擾亂考試秩序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 對在考試過程中存在考試違紀或夾帶、替考、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作弊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涉及考試作弊相關條款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作弊相關條款做出處理,并將違紀、作弊、違法等具體情況進行通報。

 。ㄋ模榇_?荚嚬健⒐,開通校考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及考生對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

  舉報電話:0931-8685536(蘭州文理學院考點辦公室)

       0931-8685184(蘭州文理學院紀委)

       0931-4636229(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關于甘肅高考更多的相關文章請點擊查看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華禹教育網(wǎng)(m.gerecailiao.cn)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yè)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