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24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http://m.gerecailiao.cn  2024年4月7日  來源:天津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校繼續(xù)開展2024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高中階段入選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考生須獲得教育部2024年保送生資格。

  二、招收專業(yè)

  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yè)均接受考生申請,詳細請見報名系統(tǒng)。

  注: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各省公布的2024年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體檢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高校招收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保送生原則上應錄取至與學生特長相關的基礎學科專業(yè)。

  三、報名材料

  符合我校保送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以下報名材料:

  1.天津大學2024年保送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tǒng)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學成績、個人自述、志愿信息、獲獎記錄等,須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且加蓋學校公章);

  2.高中階段成績單(含年級人數(shù)、年級排名)、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須由中學教務部門出具并蓋章;

  3.證明材料: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及其他可證明考生相關申請資格的支撐材料。

  4.天津大學2024年保送生測試承諾書(見附件1):須考生本人手寫個人信息并抄寫承諾文字。

  四、注意事項

  1.我校不接收考生紙質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擴展名為.jpg或.jpeg);

  2.請考生注意在“確認志愿”前詳細檢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經(jīng)確認志愿,報名系統(tǒng)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

  3.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信息均須本人親筆簽名;

  4.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5.考生請務必牢記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用戶名和密碼,可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看初審結果、測試安排、測試結果等信息。

  五、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https://zs.tju.edu.cn)及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bssbm/)中公布初審結果,同時公布選拔測試相關事宜。

  六、考核

  通過初審并獲得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測試。

  考核內(nèi)容為綜合面試。

  七、資格認定和公示

  根據(jù)考核成績,我校將依據(j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確定保送生人選名單,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公示。各方公示無異議后,最終確定合格人選。

  八、錄取原則

  1.我校將根據(jù)考生的測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

  2.考生須按規(guī)定參加2024年高考報名和體檢。對于通過我校保送生測試且體檢合格者,我校將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生辦公室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xù),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的錄取審批表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九、日程安排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7日14:00至2024年4月10日12:00;

  測試時間:2024年4月12日;

  注:具體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準考證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下載。

  十、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于招生期間違規(guī)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監(jiān)察室的監(jiān)督下進行;

  2.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必須經(jīng)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等相關網(wǎng)站公示合格,并經(jīng)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方可被錄;

  3.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4.其他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一、所有信息全部通過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責任自負。

  十二、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2024年相關政策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咨詢電話:022-60316985

  傳真:022-27401800

  聯(lián)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區(qū)海河教育園區(qū)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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